關于開展清理整頓部分商品濫用“特供”、“專供”標識專項行
動的通知
各接入服務單位:
近期,部分商品的生產經營者大肆炒作“特供”、“專供”概念,欺騙和誤導消費者,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環境,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形象。為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,促進社會和諧,國家工商總局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商務部、國家質檢總局決定開展清理整頓部分商品廣告宣傳中濫用“特供”、“專供”標識的治理工作,為加強互聯網網站監管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 整治時間:
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
二、 清理內容:
互聯網站上出現的“專(特)供xxx(國家機關)”、“xxx(國家機關)專用”、“xxx?。ㄊ校┲付ń哟龑S卯a品”、“軍隊特供”、“軍需特供”等國家機關的名義及類似內容的廣告宣傳標識,假借“特供”、“專供”或類似名義推銷商品、服務,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。
三、工作要求:
(一)各接入服務單位要加強對接入網站的審查工作,采取有效技術措施發現并對濫用“專供”、“特供”的廣告標語內容進行排查,做到主動發現、快速處理。
(二)各接入服務單位要通知本單位接入的網站加強自查自糾,重點對電子商務網站、電子商務平臺、互聯網廣告等進行清理,嚴格信息發布審查制度。
(三)各接入服務單位要將本次專項行動與日常工作相結合,確保專項行動開展到位。
廣東省通信管理局
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